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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裝(修、試)電力設施承試四級業務申報材料
發布日期:2020-09-09 點擊:3842次
從事承裝(修、試)電力設施業務的單位辦理如下業務,需向電力監管機構提出申請:
1、新申領四級許可證業務,申請單位未曾取得承裝(修、試)電力設施承試四級許可證,或者持有的 四級許可證已過期,向電力監管機構申請取得四級許可證;
2、換發四級許可證業務,即申請單位持有其他 主管部門(如地方經濟貿易委員會)頒發的許可證,向電力監管機構申請換發許可證;
3、許可證延續業 務,即申請單位持有由電力監管機構頒發的許可證的有效期將屆滿,向電力監管機構申請許可證有效期延 續;
4、許可證許可事項變更業務,即申請單位持有電力監管機構頒發的許可證,向原許可機關申請變更許 可證類別或者許可證等級;
5、四級許可證登記事項變更業務,即已取得電力監管機構頒發的許可證的單位 名稱、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向原許可機關申請變更許可證登記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