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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20年6月電力市場月度交易安排
發布日期:2020-05-26 點擊:2204次
根據《湖南省電力中長期交易規則(試行)》(湘監能市場〔2017〕48號)及其增補條款、《2020年湖南省電力市場交易方案》(湘發改運行〔2019〕964號)有關要求,報請國家能源局湖南監管辦公室、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湖南省能源局同意,現就2020年6月湖南電力市場交易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01交易主體
發電企業
已在湖南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交易中心)完成電力市場注冊的發電企業(詳見附件一)。
電力用戶
(1)擴需增發專場交易用戶:符合《2020年湖南省電力市場交易方案》(湘發改運行〔2019〕964號)中專場交易相關要求,并已在交易中心完成注冊的電力用戶。預計參加專場交易的電力用戶名單詳見附件二。
(2)直接交易用戶:已在交易中心完成直接交易注冊的電力用戶。
(3)零售用戶:已在交易中心完成注冊且已簽訂《市場化零售業務協議》的電力用戶。
所有電力用戶只能參與直接交易注冊生效之后或簽訂《市場化零售業務協議》之后的有效月份的交易。否則即使成交也將無法結算。
售電公司
列入湖南省能源局公布的售電公司目錄且已在交易中心注冊的售電公司(見附件三)。
以增項方式取得售電營業資格并完成售電注冊手續的發電企業默認以發電主體參與本月的集中競價交易,如有變更應在5月27日12:00前以紙質函件(加蓋公章)形式向交易中心明確參與集中競價交易的市場主體身份。
02交易電量
1月度總成交電量不設定具體限額,以電力用戶、售電公司當月需求為限。2月度雙邊協商交易(含擴需增發專場交易)電量規模不超過10億千瓦時,如果市場主體申報的交易意向電量之和超過控制規模,按照交易價差優先(降價幅度大的優先成交)、申報時間優先的原則安排出清,超出電量不成交。3發電企業單個交易單元的總交易電量不得超過其當月最大發電能力,并滿足電網安全約束等要求。發電企業交易申報電量限額詳見附件四。4原則上單個售電公司交易總量不應超過當月市場交易總量的25%(含年度交易分月電量和各類月度交易電量之和)。5交易電量結算月結月清。6交易申報電量單位為兆瓦時(千千瓦時),不保留小數。
03交易周期
本次交易電量對應的執行月份為2020年6月。
04交易時間安排
本次月度交易由交易中心通過電力交易平臺組織。(交易平臺網址https://pmos.hn.sgcc.com.cn)
擴需增發專場交易發電側單邊集中競價
1.2020年5月27日9:00-11:00,參與交易的省內發電企業通過交易平臺申報交易電量和價差。
2.2020年5月27日11:30前,交易中心對交易申報進行出清計算,并將無約束交易結果提交電力調度機構進行安全校核。
3.2020年5月27日16:00前,電力調度機構對集中競價無約束交易結果進行安全校核,形成有約束交易結果。
4.2020年5月27日18:00前,省發改委、省能源局和湖南能監辦對有約束交易結果進行審核,交易中心發布通過審核的掛牌交易成交結果,并通過交易平臺形成交易電子合同。
月度雙邊協商交易
1.2020年5月28日16:00前,各參與交易的省內發電企業、電力用戶、售電公司自行協商2020年6月交易電量和價差。
2.2020年5月28日9:00-16:00,交易各方通過交易平臺申報交易意向。具體程序為:
(1)省內發電企業登錄電力交易平臺,按照規定的格式錄入2020年6月的電量、價差等。
(2)大用戶、售電公司登錄電力交易平臺,確認發電企業錄入的交易意向信息。
3.2020年5月28日17:00前,交易中心在交易平臺上匯總、審核交易申報信息,并將符合規則的交易意向提交電力調度機構進行安全校核。
4.2020年5月28日18:00前,電力調度機構對符合交易規則的交易意向進行安全校核,形成有約束交易結果。
5.2020年5月28日19:00前,省發改委、省能源局和湖南能監辦對有約束交易結果進行審核,交易中心發布通過審核的雙邊交易成交結果,并通過交易平臺形成交易電子合同。
月度集中競價交易
1.2020年5月29日8:00-10:00,發電企業、電力用戶、售電公司通過交易平臺申報2020年6月交易電量和價差。
2.2020年5月29日11:00前,交易中心對交易申報進行計算,形成集中競價無約束交易結果,提交電力調度機構進行安全校核。
3.2020年5月29日12:00前,電力調度機構對集中競價無約束交易結果進行安全校核,形成有約束交易結果。
4.2020年5月29日15:00前,省發改委、省能源局和湖南能監辦對集中競價有約束交易結果進行審核,交易中心按照統一出清價格發布通過審核的集中競價交易成交結果。
預掛牌上下調交易
1.火電(含煤矸石)企業上調預掛牌報價
(1)2020年5月29日16:00-18:00,省內火電企業對2020年6月上調機組進行預掛牌報價。
(2)2020年5月29日19:00前,交易中心對交易申報進行計算、排序,形成交易結果,提交電力調度機構。
2.火電(含煤矸石)企業下調預掛牌報價
(1)2020年5月29日16:00-18:00,省內火電(含煤矸石)企業對2020年6月下調機組進行預掛牌報價。
(2)2020年5月29日19:00前,交易中心對交易申報進行計算、排序,形成交易結果,提交電力調度機構。
3.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下調預掛牌報價
(1)2020年5月29日16:00-18:00,省內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對2020年6月下調機組進行預掛牌報價。
(2)2020年5月29日19:00前,交易中心對交易申報進行計算、排序,形成交易結果,提交電力調度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