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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KV高壓電氣設備有哪些
發布日期:2017-05-05 點擊:3357次
35KV高壓電氣設備有哪些
當客戶想要購買一臺35KV高壓電氣設備的時候,首先就要主動接觸這臺裝置,除了要認識這臺裝置的相關特性以外,還應該要懂得設備的工作原理和技術特點。只有知道設備怎樣運作,才能夠最大程度上發揮裝置的功能,這時候35KV高壓電氣設備有哪些的作用非常重要,每位客戶都可以從廠家處獲悉到產品的技術特點。
首先,35KV高壓電氣設備有哪些,適合在各種高電壓交聯電纜和發電機上使用,成為了全新的交流耐壓試驗儀器,在變頻和調頻上起到了關鍵作用。
其次,35KV高壓電氣設備有哪些不斷提升裝置的特性,經過了國家認證部門的驗證,具有極高的權威性,在整個電力工業上可以用于檢測交流耐壓,并且質量方面絕對安全可靠,讓每位參與試驗的工作人員都能夠確保人生安全。
35KV高壓電氣設備(35KV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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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設備名稱
規格型號
數量
應用范圍 / 用途
一、高壓發生設備
1
SFZGF-120KV/2mA
1套
DC:120kV/2mA變壓器、避雷器
2A
工頻交流耐壓試驗成套裝置
SFYDJ-30kVA/50kV
1套
AC30kVA/50kV變壓器、開關、PTCP、電抗器
2B
SFYDJ-6kVA-10kVA/50kV
1套
AC6kVA-10kVA/50kV變壓器、避雷器(10kV )
3
變頻串聯諧振試驗成套裝置
SFBX- 75kVA/25KV
×3/1A/30~300Hz
1套
75kVA/25kV×3/1A/30~300Hz電纜、變壓器
4
感應耐壓試驗裝置
SFSBF-15KVA
1套
15kVA/600V電壓互感器
二、電氣測量儀器
1
高壓介質損耗測試儀
SFJS-6000C
1臺
抗干擾變頻,變壓器、電抗器、互感器
2
回路電阻測試儀
SFHL-100A
1臺
DC:≥100A高壓開關、GIS、隔離開關
3
互感器伏安特性測試儀
SFFA-103
1臺
500V/5A 35kV電流互感器
4
SFDW-5A
1臺
35kV及以下變電站接地網
5
電容電感測試儀
SFRG-500L
1臺
三相同時測量,電容器、電感器
6
測量用電流互感器
HL1 15-600/5A
2臺
0.2級
7
變壓器直流電阻測試儀
SFZY-3A
1臺
DC:≤1A 變壓器
8
變壓器變比測試儀
SFZB-V
1臺
數字式,變壓器、電壓互感器
9
變壓器有載分接開關特性儀
SFKC-3000
1臺
I≥1A 變壓器有載分接開關
10
變壓器綜合參數測試儀
SFRS-IV
1臺
AC:500V/60A 變壓器
11
斷路器動特性測試儀
SFGK-9A
1臺
斷路器
12
氧化鋅避雷器阻性電流測試儀
SFBD-3000
1臺
避雷器
13
單相繼電保護測試儀
SFJB-II
1臺
兩相電流、兩相電壓
14
大電流發生器
SFDDG-500A
1臺
500A/5V
15
雷擊計數器動作測試儀
SFFZ-V
1只
避雷器放電計數器是否正常動作
16
絕緣電阻測試儀
SF513
1臺
DC:0~5000V 200G(MΩ) 短路電流≥3mA
17
電纜識別儀
SFSB-II
1套
電纜
三、油、氣試驗儀器
1
油色譜儀
SF2010D
1臺
油浸變壓器、油開關
2
閉口閃點儀
SFBS-3
1臺
油浸變壓器、油開關
3
酸值測定儀
SFSZ-600
1臺
油浸變壓器、油開關
4
PH測定儀
PH335
1臺
油浸變壓器、油開關
5
SFJY-80D
1臺
油浸變壓器、油開關
四、常用儀器儀表
1
兆歐表
UT513
1只
DC:5000V變壓器、電纜、線路、等絕緣電阻
2
兆歐表
UT512
1只
DC:2500V變壓器、電纜、線路、等絕緣電阻
3
兆歐表
UT511
1只
DC:500V變壓器、電纜、線路、等絕緣電阻
4
萬用表
UT39A
2只
電壓、電流及電阻測量
5
單臂電橋
QJ23
1只
導電系數、接觸、電動機變壓器直流低電阻
6
雙臂電橋
QJ44
1只
導電系數、接觸、電動機變壓器直流低電阻
7
數字式雙鉗相位伏安表
SFMG-2000E
1只
測量電流小于50mA,測量電壓、電流及相位
8
相序表
TG-2
1只
三相電源相序、電機檢測、線路檢修
9
鉗形電流表
UT209
1臺
交直流電壓、電流、電阻、電路通斷等
10
直流穩壓穩流電源
YD-AD1005
1套
220V/110V/5A
11
電流互感器二次回路負載儀
SFFH-A
1臺
20V/5A / 電流互感器
12
三相調壓器
TSGC2-15KVA
1臺
15kVA,實現調壓、控溫、調速、功率控制
13
溫濕度計
M228-CTH
1只
記錄溫,濕度的最大值與最小值
適用以下地區:
取得四級承試類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可以從事35千伏以下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試驗活動。申請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電監會28號令) 承試(修、裝)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
產品特征
一、法人資格和完善的組織機構;
二、注冊資本、凈資產600萬元以上;
三、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具有3年以上從事電力設施試驗管理工作的經歷,具有電力相關專業初級以上技術任職資格;
四、專業技術及經濟管理人員10人以上,其中電力相關專業工程技術人員4人以上;
五、持進網作業許可證電工6人以上,其中高壓電工2人以上,特種電工3人以上;
六、健全有效的安全生產組織和制度,依法開展安全培訓工作,安全管理人員1人以上;
七、固定經營場所總面積400平方米以上,各類專業試驗室和試驗35千伏以上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試驗設備;
八、健全的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第六條 許可證分為承裝、承修、承試三個類別。
取得承裝類許可證的,可以從事電力設施的安裝活動。
取得承修類許可證的,可以從事電力設施的維修活動。
取得承試類許可證的,可以從事電力設施的試驗活動。
第七條 許可證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和五級。
取得一級許可證的,可以從事所有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安裝、維修或者試驗活動。
取得二級許可證的,可以從事220千伏以下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安裝、維修或者試驗活動。
取得三級許可證的,可以從事110千伏以下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安裝、維修或者試驗活動。
取得四級許可證的,可以從事35千伏以下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安裝、維修或者試驗活動。
取得五級許可證的,可以從事10千伏以下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安裝、維修或者試驗活動。
第三章 申請、受理、審查與決定
第八條 申請許可證,應當向申請人所在地的派出機構提出。
申請人取得許可證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營業執照或者變更經營范圍。
第九條 申請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法人資格;
(二)具有與申請的許可證類別和等級相適應的注冊資本;
(三)具有與申請的許可證類別和等級相適應的設備、經營場所;
(四)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具有與申請的許可證類別和等級相適應的任職資格,且不能同時在其他單位任職;
(五)具有與申請的許可證類別和等級相適應的專職專業人員;
(六)具有健全有效的安全生產組織和制度。
申請一級至三級許可證的,還應當具有與申請的許可證類別和等級相適應的業績。
許可證不同類別、不同等級的具體申請條件,由電監會另行制定并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 申請許可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許可證申請表;
(二)法人證明材料和凈資產證明材料;
(三)主要設備及機具清單、經營場所證明材料;
(四)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的簡歷、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等證明材料;
(五)專業技術人員明細表、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或者任職培訓合格證書等證明材料;
(六)電工作業人員登記表;
(七)安全生產組織和制度的證明材料。
申請一級至三級許可證的,還需要提交相關業績報告以及證明材料。
第十一條 合并后新設單位申請許可證的,除應當提交第十條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合并的證明材料;
(二)合并前各單位的許可證。
第十二條 分立后新設單位申請許可證的,除應當提交第十條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分立的證明材料;
(二)業績證明材料;
(三)分立前單位的許可證。
分立后至多一個單位部分或者全部延續分立前單位從事同類活動的業績。
第十三條 派出機構收到申請,應當對申請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進行審查。派出機構有權要求申請人就申請事項作出解釋或者說明。
第十四條 派出機構對申請人提出的申請,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一)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
(二)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五日內向申請人發出申請材料補正通知書,并一次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三)申請材料齊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請人按照派出機構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向申請人發出受理通知書。
第十五條 派出機構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內完成申請審查,并按下列規定作出是否許可的決定:
(一)經審查,申請人的條件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派出機構應當依法作出準予許可的書面決定,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十日內向申請人頒發、送達許可證;
(二)經審查,申請人的條件不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派出機構應當依法作出不予許可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通知書中應當說明不予許可的理由。
第十六條 派出機構在審查過程中認為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性內容進行核實的,應當指派兩名以上的工作人員進行現場核查。
第十七條 派出機構自受理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二十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派出機構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日,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第十八條 派出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向社會公開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的依據、條件、程序、期限、辦理情況以及申請材料目錄、申請材料示范文本等信息。